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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鸡
 《齐民要术》:种,取桑落时生者良。形小、浅、脚细短者是也;守窠少声,善育雏子。夏生者则不佳。形大,羽悦泽,脚长者是;游饶声,产易厌。既不守窠,则无缘蕃息也。夏雏,二十内无令出窠,饲以燥饭。出窠早,不免乌鸱;与饭,则令脐脓也。

 棲,宜据地为笼,笼内著栈。虽鸣声不朗,而安稳易肥,又免狐狸之患。若任之树木,一遇风寒,大者损瘦,小者或死。

 燃柳柴,杀雏,小者死,大者盲。此亦“烧黍穰杀瓠”之,其理难悉。

 《家政法》曰:养法:二月,先耕一亩作田,秫粥洒之,刈生茅覆上,自生白虫。便买黄雌十只,雄一只,于地上作屋,方广丈五,于屋下悬箦,令宿上。夏月盛昼,当还屋下息。并于园中筑作小屋,覆得养子,乌不得就。

 养令速肥,不爬屋、不暴园、不畏乌、鸱、狐狸法:别筑墙匡,开小门,作小厂,令以避雨。雌雄皆斩去六翮,无令得飞出。常多收秕、稗、胡豆之类以养之,亦作小槽以贮水。荆藩为棲,去地一尺,数扫去屎。凿墙为窠,亦去地一尺。惟冬天著草,不茹则子冻;夏秋三时则不须,直置土上,任其产伏,留草则蛆虫生。雏出,则著外,以罩笼之。如鹌鹑大还内墙匡中。其供食者,又别作墙匡,蒸小麦饲之,三七便肥大矣。

 取谷产子,供常食法:别取雌,勿令与雄相杂。其墙匡、斩翅、荆棲、土窠,一如前。惟多与谷,令竞冬肥盛,自然谷产矣。一生百余卵,不雏,并食之无咎。

 黑白头,食之病人。有六指者,杀人。

 《养生论》曰:不可令小儿食,食之生蚘虫,又令体消瘦。

 译文及注释

 译文

 《齐民要术》:种,桑叶落时孵出的小最好。体小、浅、腿脚细短的便是下蛋多,善于孵化的小。在春天和夏天孵出的小都不好。体形大,羽好看,腿脚又长的便是。喜欢到处跑,爱叫唤,不经常下蛋,不爱孵小。既不常下蛋,所以也无从繁殖。在春天和夏天孵出的雏,二十天以内,不要让它出窝,用干燥的饭食去喂。出窝早了,免不了受到乌鸦和老鹰的伤害;喂饭食,会使它的门化脓。

 栖,应就地做成笼,在笼内搭上木架。虽然叫鸣的声音不响亮,但是却站立得很安稳,容易长肥,同时又可免去狐狸的祸患。假如听任栖宿树上,一旦遇到大风和严寒,大会变瘦,小甚至会死掉。

 烧柳树枝柴,会伤害雏,小的会死,大的会瞎眼。这一说法和“烧黍穰会杀死瓠瓜”一类的说法一样,很难明白其中的原因。

 《家政法》说:养的方法:二月间,先翻耕一亩田,上面泼洒秫米稀饭,割取鲜茅草覆盖地面,自然会生出白虫。于是,买十只黄母,一只公。在地上盖十五尺见方的小屋一间,在屋顶下悬搭棚架,让栖宿在上面。夏天天气炎热,即便是在白天,也会回到屋下来息凉。此外,并应在园中修些小屋,可以让母在里面孵小,乌鸟却不能进入。

 使养的速肥,不上房,不刨园圃,不怕乌鸦、老鹰、狐狸法:专门打一个墙匡,在墙上开一小门,在墙匡中做一小厂房,供避风雨烈。把公和母翅上的翎一律剪掉,使不能飞出墙外。平常多收集些秕谷子、稗子和野豌豆之类的食物饲喂,还应该做一个小的饮水槽贮水。用荆条编成笼,放在离地一尺高处,笼下的屎应常常扫除。在墙上挖凿小,也离地一尺高。冬天寓中放些干草,不放则鸡蛋受冻;夏秋三季不要放草,直接卧在土上,任凭它去下蛋和孵小,窝内有草容易生蛆虫。小雏孵出后,应拿到窝外面,用罩笼圈盖起来。长到像鹌鹑大小时,便可放到墙匡里边去。准备作雏食用的,再别作墙匡,把小麦蒸后喂饲,三到七左右便长肥大了。

 收取谷产鸡蛋,供日常食用的方法:另外挑出一些母,不要和公混杂。打墙匡、剪翅翎、作荆条栖、凿墙窝等事,都和上面说的方法一样。但必须多喂粮食,使其能在冬季长得肥大,自然会生下谷产鸡蛋。一只生一百多只蛋,不能用来孵小,可以全部食用,也不会有罪过。

 黑白头,人吃了会生病。吃了有六个脚趾的,人会死。

 《养生论》说:不可给小孩吃,吃了会生蛔虫,使‮体身‬瘦弱。

 注释

 ①引自《齐民要术-养第五十九》。

 ②种,取桑落时生者良:“种”,旧注多认为是指留作种用的“鸡蛋”按:注者以为,将前一年的鸡蛋留待第二年孵小,在当时条件下必然放坏。故将“种”译作“种

 ③守窠少声:如后文所见“窠”是母下蛋的地方,“守窠”是指下蛋多。所以把“守窠”与“少声”连用。通常母下过蛋,好大声地叫喊“搁蛋”,这种秋生的母却不爱叫唤。

 ④前说用桑落叶时的秋雏作种最好。这里补充说明,用季和夏季的雏作种都不好,文意正相合。⑤脐:哺类动物,有维系胞衣的脐带和脐。卵生的雏并无脐,此系指门。

 ⑥棲:栖宿之所,即埘,俗称窝。

 ⑦安稳:这是和后文所说的在树上栖宿,相比较而言。

 ⑧古代养多有让栖息在树上的习惯,故杜甫有“驱上树木”的句。

 ⑨黍穰:殿本同,《要术》无“黍”字,仅有一个“穰”字,系指“麦穰”

 ⑩作田:正在种植中的耕作地,亦即田。必须用田的原因是因为田中的益虫如蚯蚓等多,害虫如蛴螬等也多,可以迅速繁殖供食用。

 箦:音“责”,《说文》作“栈也”,即板或棚架之类。

 墙匡:此处数“匡”字,均据《要术》及殿本改作“匡”“墙匡”即只有四堵墙的小空地。作:原作“住”,误。据《齐民要术》及殿本改正。

 蛆虫:殿本同,《要术》作“蜫(昆)虫”

 还内墙匡中:“内”,与“纳”通。即把罩笼去掉,让小在墙匡中自由活动。殿本作“还墙内匡中”

 别:原涂改不清,殿本无,据《要术》改正。

 谷产子:指未受的鸡蛋。南北朝信佛的风气颇盛,北魏尤甚。故一般的人多戒杀生。《要术》认为“谷产蛋”俗称“女儿蛋”是没有生命的,吃了也不会有罪过。

 蚘:同“蛔”蚘虫即蛔虫。  M.iWUx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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